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
重要公告揭示
基于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力图”)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8年激励计划》”)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9年激励计划》”)的规定,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以及绩效考核等级未达到A级,公司需回购并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此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源自公司的激励政策落地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情况。鲍郑军、吴亮亮两位同志因个人原因离职,而陈国章、刘鹏、邓国西、黄垚、戴谋海、张瑞、李楠七位同志的绩效考核等级未达到公司的预期,因此公司需按照相关计划进行回购注销。涉及限制性股票总数为38556股。
关于本次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细情况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依法完成了债权人通知程序,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及指定媒体上发布了相关公告。自公示期满四十五天以来,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的提前清偿或担保要求。
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详细情况,我们有如下说明: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依据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的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签署的法律文件,因激励对象离职(包括辞职、公司裁员)且绩效考核等级未达到A级,其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涉及9位激励对象,涉及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8556股。
二、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其申请办理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预计将于2022年10月21日完成注销。
三、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承诺与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的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激励计划的安排,没有损害激励对象及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承诺,本次回购注销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且未收到任何异议。如因此产生纠纷,公司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终极结论
国浩律师事务所(南京)针对本次回购行动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震撼登场。本所律师经过深入研讨后认为,至本法律意见书发布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并且已完成了必要的信息披露。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行动严格遵循了2018年激励计划及2019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也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仍需按照《公司法》、《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必要的信息披露,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登记手续。
六、公告附件上网
国浩律师事务所(南京)关于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已经正式发布。这份公告详细地阐述了公司回购注销股票的合法性以及所取得的成果。这份法律意见书作为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正式公告,已在中证网发布。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0月19日宣布了这一消息。此次回购注销行动得到了国浩律师事务所的全力支持,彰显了公司对法规的尊重以及对股东的负责态度。我们期待公司未来继续稳健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来源:中证网 作者(尚未得知)将密切关注此事的后续发展,并及时向广大投资者传递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