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深度观察:青年成长蓝图_2025年权益与环境趋势解析
《民法总则》于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监护制度进行了重大调整和完善。在此背景下,监护权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纪录片《呵护明天》第四集《谁来监护》将于1月30日播出,为我们解答关于监护权的疑问。
新闻频出的“父母将亲生女儿出租给盗窃团伙”、“遗弃女婴父母被撤销监护权”等事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这些事件让我们不禁要问:监护权究竟属于谁?为何父母会被撤销监护权?青少年的权益是否得到了真正的保障?
在2017年初,上海公安机关破获了一起利用小孩进行犯罪的盗窃团伙。其中,有的父母竟然将自己的孩子送入盗窃团伙,甚至有的母亲本身就是团伙成员之一,长期教唆自己的孩子偷窃。这些事件让人痛心,也让我们意识到青少年权益保护的重要性。
对于这些行为,上海青浦区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撤销女童父母的监护权,并另行指定监护人。这是全国首例检察机关跨区域督促异地撤销监护权的案件,具有里程碑意义。
除此之外,还有父母因遗弃子女被撤销监护权的案例。在四川德阳市,一个女孩因被遗弃而在两岁时被民政部门指定为监护人,随后被一对无子女的中年夫妇领养。这些案例让我们深刻认识到,监护权的保障对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那么,监护权究竟是谁的权利?《呵护明天》将通过真实案例来剖析这一问题。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父母是儿童的天然监护人,但行使监护权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监护人的资格并不是一劳永逸的。
2017年实施的《民法总则》对监护制度进行了修正和调整,进一步强调了父母对于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对于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监护人,法院有权撤销其监护权。《呵护明天》再次为青少年权益保驾护航,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通过《谁来监护》这一纪录片,我们不仅能了解监护权的含义和重要性,还能看到那些因父母失职而导致孩子遭受伤害的案例。这是一声对失职父母的质问,也是一份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承诺。《呵护明天》将继续关注青少年权益问题,为构建一个更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