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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要闻

京首例公益组织所提环境诉讼宣判被告对涉

来源:www.huanbaole.com    编辑: 环保网     时间:2025-08-07点击:

标题:北京首例公益组织环境诉讼宣判:自然之友胜诉,被告需维护改造环境

昨天,一起备受瞩目的环境公益诉讼在北京四中院公开宣判。原告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成功起诉某房地产公司和物业公司,关于固体废物污染责任纠纷。本案是北京首例由公益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

庭审现场,原告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提出诉求,要求二被告立即停止在涉案湖泊区域的施工作业,不得继续倾倒渣土等固体废物,不得继续破坏原有生态。要求二被告赔偿因湖泊生态受损的服务功能损失费,用于北京市昌平区湿地保护等公益事业。

法院对此案高度重视,为查明被告行为是否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向多个相关行政机关发出告知书。并依原告申请,委托专业机构对生态环境问题进行鉴定。今年8月16日,案件公开审理,当事人、支持起诉单位及鉴定人均到庭参加诉讼。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二被告的填湖绿化行为并未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改造后的湖区已采取恢复措施,服务价值超过了受损害的服务价值,符合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要求。虽然改造行为可能对局部环境有所影响,但改造结果有益于消除隐患、改善环境,因此二被告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法院同时确认,二被告对位于北京市昌平区的人工湖实施的改造绿化行为,并对改造后的环境负有维护义务。今后,两被告不得在该区域内实施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行为。这一判决标志着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在此次公益诉讼中的胜利,也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

宣判结束后,原告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未明确表示是否提起上诉,而被告则表示接受判决结果。这一判决结果提醒我们,保护环境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公益组织也在积极为维护环境权益而努力。希望今后能有更多的公益组织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共同为我们的家园创造一个更美好的明天。

文末,我们要感谢为此案付出努力的所有工作人员,尤其是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和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的支持与努力。他们的行动提醒我们,保护环境、维护生态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手共进,为环境保护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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