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长沙五一大道

环保要闻

电厂排放环保标准 电厂的排放标准

来源:www.huanbaole.com    编辑: 环保网     时间:2025-09-12点击:

一、国家标准体系

1.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

  • 适用范围:燃煤、燃油、燃气发电锅炉及燃气轮机组(不含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燃料电厂)。
  • 核心限值:
  • 重点地区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如二氧化硫100mg/m³、氮氧化物100mg/m³)。
  • 超低排放改造后需达到更严要求(颗粒物5mg/m³、二氧化硫35mg/m³、氮氧化物50mg/m³)。
  • 实施时间:2012年1月1日生效,替代2003年版标准。
  • 2. 监测要求

  • 需采用紫外分光光度法(二氧化硫)、化学发光法(氮氧化物)等14项规范技术。
  • 数据需折算为基准氧含量条件下的浓度(燃煤锅炉基准氧含量6%)。
  • 二、地方标准动态

    1. 安徽省标准(DB34/4336-2023)

  • 新增要求:新建机组氮氧化物限值40mg/m³,严于国家标准。
  • 适用范围扩展:涵盖煤矸石、油页岩等燃料锅炉。
  • 2. 宁夏标准(DB64/1996-2024)

  • 新增汞及其化合物限值(≤0.03mg/m³)。
  • 经济成本:脱硫系统建设成本约241.74元/kW,年运行费用1.537分/kWh。
  • 3. 其他地区

  • 辽宁、江苏等地均发布地方标准,部分指标严于国标(如江苏新建机组氮氧化物≤40mg/m³)。
  • 三、监管与处罚

  • 企业需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数据实时传输至监管部门。
  • 超标排放按《环境保护法》实施按日计罚。
  • 如需具体文件,可查阅:[生态环境部官网]或[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