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支持领域
1. 生态环保领域
明确纳入专项债重点扶持范围,包括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新建/升级、污泥处置、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分类体系、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项目。
“无废城市”建设中,专项债可通过低成本资本金注入减轻财政负担,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环境治理。
2. 负面清单管理
2025年首次实行“非禁即入”机制,未列入负面清单的环保项目均可申报。禁止类项目包括完全无收益项目、楼堂馆所及形象工程等。
二、申报注意事项
收益要求:项目需具备明确收益来源,确保覆盖债券本息。PPP项目及收益不足的项目不予支持。
前期要件:乡村环保项目需完成用地规划、环评等审批手续,否则不予受理。
资本金范围:新增“城市更新”“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允许专项债用作资本金,进一步拓宽环保项目融资渠道。
三、地方实践案例
福州模式:设立专项资金池(首期1000万元),优先保障生态环保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并压缩审批时限50%以上。
专项债扩容:2025年全国新增专项债额度预计达4.5万亿元,其中50%投向基建领域,环保项目可争取更大份额。
四、政策趋势
专项债支持领域从“正面清单”转向“负面清单”,环保项目申报灵活性提升。
鼓励通过专项债撬动绿色金融工具,如碳减排支持、环境权益质押等,形成多元投入格局。
如需具体项目申报指南,可参考[地方专项债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