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层面标准
1.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
适用范围:常规及非常规油气开采的大气污染物管控,包括SO₂、VOCs无组织排放等。
核心要求:
天然气净化厂硫磺回收装置的SO₂排放限值;
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全过程控制,涵盖设备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储罐呼吸阀泄漏检测等。
实施时间:2021年1月1日生效,现行有效。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HJ 349—2023)
修订重点:新增非常规油气开发环评内容,强化生态、地下水及土壤保护措施,明确退役期环保要求。
实施时间:2024年1月1日替代2007版导则。
二、2025年新实施标准
1. 《环境空气 颗粒物来源》系列技术规范
包括开放源扬尘采样(HJ 1411-2025)、滤膜自动称量(HJ 1412-2025)等5项标准,均于2025年8月1日实施,适用于颗粒物污染溯源。
2. 地方性标准更新
河北省《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6081-2025):2025年11月1日实施,要求加油站加装ORVR兼容型油气回收系统及在线监测。
北京市油放标准:2024年4月修订实施,加严储油库、油罐车等VOCs排放限值。
三、其他动态
三项国家油气标准修改单(2024年6月发布):优化LDAR检测频次,细化废水VOCs治理要求,明确储罐呼吸阀泄漏检测值。
如需具体标准文本,可参考:[生态环境部官网]或[河北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