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天门养猪环保政策
来源:www.huanbaole.com 编辑: 环保网 时间:2025-09-11点击:
一、区域划分管理
1. 禁养区要求:明确划定禁养区范围,包括镇区、学校、医院、水源地周边200米等区域,禁养区内养殖场必须关停或拆除。新建养殖场需符合选址规定,与居民区、交通干线等保持500米以上距离。
2. 非禁养区治理:
二、污染治理措施
三、政策支持与处罚
1. 补偿政策:对按期拆除的养殖场按面积补偿(100元/平方米),逾期补偿递减;治污设施建设可申请资金补助。
2. 监管处罚:对偷排直排、复养或设施未运行的养殖场追回补偿资金并依法查处。
四、实施目标
具体政策文件可参考:
- [佛子山镇养殖污染治理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