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大东环保监测证明
来源:www.huanbaole.com 编辑: 环保网 时间:2025-09-10点击:
一、环保验收证明
1.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大东区建设项目需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提交验收报告,如哈金森汽车橡胶制品公司扩建项目通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生态环境部门出具验收意见函,明确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及后续管理要求。
2. 并联审批试点:大东区为沈阳市环评与排污许可并联审批改革试点区域,可实现"一窗受理、同步审批",需提交环评文件及排污许可申请材料。
二、监测机构资质
1. 社会监测机构要求:在辽宁省开展监测服务的机构需取得资质认定证书,并公开营业执照、监测能力等信息,监测范围包括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环保验收监测等。
2. 大东区监测站: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大东分局下设环境监测站(已注销),原承担辖区环境监测工作。现相关监测服务可能由第三方机构或市级部门承接。
三、办理流程
1. 即来即办项目:如2025年上工飞尔汽车零部件扩建项目,可通过"即来即办"渠道公示10个工作日后获取审批。
2. 一般项目审批:需公示5-10个工作日,如法库县膨润土颗粒生产线项目需进行5日公示。
四、注意事项
如需具体办理,建议通过[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查询流程,或致电大东分局审批窗口(88219887)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