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工作督查办法 环保督察工作要责任落实
来源:www.huanbaole.com 编辑: 环保网 时间:2025-09-11点击: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创新,其核心机制和责任落实体系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制度设计与责任主体
1. 实行党政同责机制,督察对象从"督企"转向"督政",覆盖省级党委及有关部门,并可下沉至地市级党政部门和企业
2. 明确被督察对象为整改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需组织编制整改方案并推动落实
3. 建立中央和省级两级督察体系,中央督察组由正部级带队,成员包含、中组部等多部门专业人员
二、责任落实关键环节
• 问题导向机制:重点督察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环境质量恶化区域、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等三类突出情况
• 整改闭环管理:包含督察准备、进驻、报告、反馈、移交、整改六个步骤,两轮督察累计完成整改28.5万件信访举报
• 结果运用制度:督察结果与领导考核挂钩,262个典型案例形成警示震慑,整改完成率达95%
三、制度保障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确立了三大规范:
1. 实行督察机构独立审核制度,确保结果经得起检验
2. 建立整改成果运用机制,系统规范纪律责任
3. 形成"督察-整改-回头看"工作闭环,推动长江岸线保护等重大环境问题整治
通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长效机制"的闭环设计,该制度已推动解决秦岭违建、洞庭湖非法矮围等典型问题,促进31个省区市腾退长江岸线457公里,实现效果与环境效益的统一。当前重点加强对"两高"项目盲目上马的专项督察,持续压实绿色发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