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氯碱行业现行环保排放标准主要依据《氯碱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1-2016),该标准于2016年9月1日实施,替代了1995年版标准,全面规范了烧碱和聚氯乙烯(PVC)工业生产的水、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下是核心要点: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离子膜法、隔膜法烧碱及电石法PVC生产企业,明确排除苛化法烧碱工艺
涵盖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施设计及验收全流程
二、污染物控制要求
1. 水污染物
管控指标从原9项增至14项,新增石油类、总氮等,取消石棉指标
典型限值调整:
悬浮物:新建项目一级标准从100mg/L降至20mg/L
总汞:排放限值收紧67%
氯离子:执行250 mg/L限值
2. 大气污染物
新增颗粒物、氯乙烯等10项指标,填补旧版空白
关键限值示例:
氯乙烯≤20 mg/m³,聚氯乙烯干燥粉尘≤60 mg/m³
汞及其化合物限值严于德国标准
三、特别规定
设立特别排放限值,适用于生态敏感区(如COD降至60 mg/L)
取消按污水去向分级管理,统一从严管控
四、实施与监管
企业需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实时传输COD、氯乙烯等数据
新建企业2016年9月起执行,现有企业过渡期至2018年7月
采用低汞触媒、尾气中和处理等技术可降低合规成本
该标准通过严格限值倒逼行业技术升级,实施后预计使COD、总汞年排放量分别削减77%和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