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环保抹灰砂浆规范
来源:www.huanbaole.com 编辑: 环保网 时间:2025-09-11点击:
一、材料规范
1. 预拌砂浆管理
南通市区建设项目需使用预拌砂浆(含干拌/湿拌砂浆),禁止现场搅拌,以降低粉尘污染。预拌砂浆生产需符合《预拌砂浆技术规程》(DGJ32/J13-2005)等标准,特种砂浆需执行JG/T230-2007或备案企业标准。
生产企业须全部使用散装水泥,干拌砂浆散装发放能力需≥80%。
2. 环保材料要求
抹灰砂浆需不含甲醛、苯类有害物质,符合JG/T 291-2011标准。聚合物改性砂浆等材料应通过环保检测,并优先选用低碱、无污染的配方。
二、施工工艺
1. 基层处理
施工前需清理基层,确保无浮灰、裂缝,混凝土基面需养护1个月以上,砌块墙面需满挂镀锌钢丝网。
不同材质墙体交接处需铺设抗裂钢丝网,薄层施工单遍厚度≤8mm。
2. 分层施工
采用"底-中-面"三层抹灰工艺,底层厚5-7mm,中层≤10mm,面层2-3mm,总厚度控制在25mm内。冬季施工需添加防冻剂,环境温度≥-5℃。
三、质量控制
1. 验收标准
表面需平整、无空鼓开裂,垂直度偏差≤3mm,阴阳角方正。高级抹灰要求颜色均匀、分格线美观。
2. 环保措施
施工需控制粉尘、噪声污染,废弃物按环保要求处理。预拌砂浆运输需符合市容卫生管理规定。
四、政策依据
南通市执行《南通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由建设部门牵头监管,联合环保、质监等多部门落实。具体技术规范可参考《抹灰砂浆技术规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