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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项目

滨州工地排放环保要求

来源:www.huanbaole.com    编辑: 环保网     时间:2025-09-10点击:

滨州市对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制定了严格的管理要求,主要依据《滨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防治原则

1. 责任主体:遵循"主导、部门监管、主体自律、公众监督"原则,施工单位需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2. 适用范围:覆盖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拆除作业、物料运输等所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环节。

二、具体管控措施("六个100%"标准)

1. 围挡封闭:工地周边必须设置硬质围挡;

2. 湿法作业:土方开挖、拆除等作业需同步喷淋抑尘;

3. 路面硬化:主要施工道路及作业区需硬化处理;

4. 物料覆盖:裸露地面、渣土堆等须用2000目/100cm²密目网全覆盖;

5. 车辆冲洗: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确保车辆净车出场;

6. 密闭运输:渣土车需全密闭且安装卫星定位系统。

三、特殊情形管理

1. 重污染天气响应:橙色预警时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增加洒水频次,非道路移动机械需符合国三以上标准;

2. 线性工程:道路施工需分段作业并强化湿法抑尘。

四、监管与处罚

  •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统一监管,住建、城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检查;
  • 违法行为将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严重者依法处罚。
  • 通过上述措施,滨州市构建了从源头控制到全程监管的扬尘防治体系,相关要求可通过属地生态环境分局获取执行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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