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危险废物防治新规实施,环保新措施保障健康安全
北京新条例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涉疫情垃圾参照医疗废物处理
昨天,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一项重要条例——《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这项旨在规范危险废物管理的条例将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于涉及疫情的生活垃圾,条例明确要求参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实施就地消毒和分类收运。
随着疫情防控常态化,相关单位、场所和地点产生的垃圾被列为重点管控对象。市卫生健康和生态环境部门将紧密合作,制定应急措施,确保涉疫情垃圾得到妥善处理。各相关单位、物业服务方和个人必须服从指挥,落实消毒、分类、收集、运输等应急措施。在特殊情况下,经市同意,可以使用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应急处置医疗废物和重点管控生活垃圾。
除了疫情防控垃圾,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的废弃电池已成为危险废物的主要来源之一。针对这一问题,条例对生产者、销售者做出了明确规定。他们必须标识产品使用电池的危险特性,对于属于危险废物的电池,应公告消费者通过特定渠道交给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回收利用或处置。
在危险废物运输方面,条例进一步明确要求相关运输单位必须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运输车辆需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确保正常运行,严禁在运输途中出现抛撒、泄漏、丢弃、倾倒等违规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还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监督。一旦发现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对于那些实名举报并查证属实的个人或组织,还将按照规定给予奖励。这一措施无疑将进一步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危险废物管理,保护我们共同的生态环境。
这一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北京在危险废物管理方面的法规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为市民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