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污水排放主要指标及限值
1. 常规污染物(单位:mg/L):
化学需氧量(COD):一级A标准≤50,一级B标准≤60,二级标准≤100
生化需氧量(BOD5):一级A标准≤10,一级B标准≤20,二级标准≤30
悬浮物(SS):一级A标准≤10,一级B标准≤20,二级标准≤30
总氮(以N计):一级A标准≤15,一级B标准≤20
氨氮(以N计):一级A标准≤5(8),一级B标准≤8(15)
总磷(以P计):一级A标准≤0.5,一级B标准≤1
pH值范围:6-9(所有标准统一)
2. 特殊行业附加指标:
石油类:一级A标准≤1,一级B标准≤3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一级A标准≤0.5,一级B标准≤1
重金属(如总铅、总镉等):需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二、检测方法与技术
1. 总氮检测:采用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 636-2012),通过高温高压消解转化后测定。
2. 智能化设备:现代总氮分析仪集成AI算法,检测时间可缩短至8分钟,准确率达99.2%。
三、标准分级依据
一级A标准:适用于回用水、重点流域排放;
一级B标准:适用于排入Ⅲ类水域(非饮用水源);
二级标准:适用于排入Ⅳ、Ⅴ类水域。
四、相关法规文件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
如需具体行业或场景的限值细则,可进一步查阅上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