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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翔环境:收到民事判决书等法律文书 银行账号继续冻结

来源:www.huanbaole.com    编辑: 环保网     时间:2025-08-07点击:

6月12日,资本邦探悉,天翔环境(股票代码:300362.SZ)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正式文书——《民事判决书》与《民事裁定书》。经过法院的严格审理,以下是判决的主要内容: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需于判决生效后的十日内,向北京中泰创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回购价款8000万元。若未能按时支付,还需额外承担违约金,该违约金以800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9月21日起,按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

被告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还需支付北京中泰创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律师费30万元以及诉讼财产保全保险费73,737.62元。对于上述费用,原告北京中泰创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有权优先受偿。

更为关键的是,原告有权对被告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成都汇凯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出资额1210万元的股权进行折价,或者通过拍卖、变卖上述股权来获得款项以清偿债务。若公司的银行账户冻结继续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这一措施可能会更加紧迫。

除此之外,对于仍未清偿的部分债权,原告有权对简阳市天翔供排水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优先受偿,同时有权要求邓亲华、邓翔、许婷婷、成都天翔葛博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圣骑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亲华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成都翔盟实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承担相应责任后,上述连带责任人如邓亲华、邓翔、许婷婷等,有权在各自责任范围内向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追偿。

关于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以及公告费,均由上述公司及相关人员共同承担。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公司不能按时支付相关款项,持有的股权可能会被处理以偿还债务。公司已与原告签订了《债务抵偿协议》,协议约定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司法重整之日,原告将豁免或减免对公司的一部分债权。

这一判决为一审判决,公司表示会根据法律流程提起上诉,并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资本邦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资本邦所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投资总是伴随着风险,投资者在做出决策时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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