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创新生态环境审判“三加一”机制为绿水青山厚植司法“防护林
今年四月,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河长制办公室共同设立的全国首个流域司法数字治理云平台——三明市“水执法与云司法数助治理中心”,象征着我国流域治理领域的一大突破。这个中心不仅拥有可视智能预警管理功能,还能在线联席研判解纷、类案推送规范执法以及云上全民普法宣教,为筑牢绿色发展法治屏障注入了新的活力。
在被誉为“八山一水一分田”的福建,生态优势得天独厚,被选为全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近年来,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福建法院积极构建新时代的生态审判体系,通过建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等专业化审判机构,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实行“三加一”归口审理模式,即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于一体,同时包含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这一模式充分展现了专业化审判机构的优势和作用。
自2018年以来,福建全省法院共审结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案件1.6万余件,其中包括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非诉行政执行案件。针对生态环境案件的高度复合性、专业性、技术性,福建法院因地制宜,通过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巡回法庭等,建立专业的审判组织运行体系。目前,全省已有77个环境审判机构,环境法官和辅助人员350余人。为解决跨行政区污染和地方保护问题,福建法院还推进环境资源案件的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
除了专业化审判,福建法院系统还在重点林区、矿区、海域、水域设立生态巡回法庭、办案点和服务站,实现就地立案、开庭和调解。全省各级法院在河长办、林业站、景区管理处、湿地保护区等成立“法官工作室”,强化协同治理和多元解纷。这些措施旨在形成生态环境治理的新合力。
对于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福建法院重拳出击,依法严惩。去年五月,一起备受关注的福建省首例涉生态领域恶势力团伙案件在武夷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宣判。该团伙盗伐滥伐毁坏林木近3100立方米,被依法追究责任。福建法院还开展涉林木、土地、矿藏等黑恶势力线索大排查,坚持依法从重处罚,有效震慑了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在民事和行政纠纷的解决方面,福建法院注重基层化解和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对于涉及生态环境的纠纷案件采取多元调解的方式进行处理。近三年来全省法院审结的环境污染行政案件以及涉及林业、渔业等行政案件均体现了这一原则。同时法院还通过调判结合促使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被告支付生态环境服务费用于生态环境修复。这些举措不仅体现了对破坏环境行为的零容忍也展现了司法对于生态环境的关怀与支持。
总之福建法院通过构建新时代的生态审判体系以及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充分展现了司法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和担当为福建的绿水青山筑起了一道坚实的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