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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能环境- 高能环境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www.huanbaole.com    编辑: 环保网     时间:2025-08-06点击: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编号:2025-006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在此郑重声明,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以下是会议的详细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会议时间:2025年1月17日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秋枫路36号院1号楼高能环境大厦会议室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此处详细列出了出席会议的股东类型、持有的股份数量以及所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凌锦明先生主持,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在董事方面,董事吴秀姣女士、独立董事徐盛明先生、王竞达女士、刘力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李卫国先生委托凌锦明先生进行表决;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也做了详细说明。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数占96.3406%,反对占2.7717%,弃权占0.8877%。

(二)涉及重大事项的议案,详细列出了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包括同意、反对和弃权的票数和比例。

议案名称及序号,如《关于2025年预计的议案》、《关于2025年公司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等。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其中,某些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具体人员已在公告中列出。

三、律师见证报告

律师团队:李娜律师和孙振律师见证并确认以下内容:

根据我们对相关法规、法律原则及规章制度的深入分析,并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进行详尽观察与核实,我们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流程严谨且合规,出席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均符合法定要求,会议表决程序公正透明,完全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法律审查,我们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是合法且有效的。

特别公告如下:本律师事务所主任已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已正式生效。与会董事已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已加盖董事会印章,我们将作为报备文件存档。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充分体现了公司管理层的智慧和努力,以及对所有股东的尊重与公正对待。我们坚信,这样的决策流程将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在此展现出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其严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透明的决策过程值得我们赞赏。我们期待公司未来能在这样的良好治理下,持续实现稳健发展,为股东和社会创造更多价值。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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