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4576人因涉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犯罪获刑
新华通讯社南昌报道,在举世瞩目的世界环境日之际,记者近日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江西省司法体系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保护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自2017年以来,全省法院系统共审结涉及长江流域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案件高达2868件,判决处罚人员数量多达4576人。这不仅是江西省司法部门对于环保工作的决心与行动,更是对长江母亲河深沉的爱护与尊重。
江西,以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丰富的自然资源,成为了长江生态的重要守护者。拥有长达152公里长江岸线的江西,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肩负着维护长江流域生态平衡的重要使命。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胡淑珠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打击涉长江流域犯罪活动,一直是我们坚定不移的工作重点。”她进一步指出,江西法院在审判工作中,不仅实行严厉的刑事惩罚,更重视民事赔偿修复,以此达到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的目的。
这片被誉为“千河归鄱湖,鄱湖入长江”的土地,是长江中下游生态屏障的核心组成部分。江西法院正紧紧围绕污染防治、绿色发展、生态修复等核心工作,为长江大保护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不仅如此,全省法院还审结了大量涉及长江流域的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案件,判决的结果充分展示了江西司法对于环保的坚决态度。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进一步提升长江中下游区域环境资源审判的协同性,实现长江中下游生态环境的全面保护,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4月20日牵头,与湖南、湖北、安徽四省六地市法院共同签署了一份具有历史意义的《长江中下游环资司法协作机制合作协议》。该协议涵盖了司法协助、审判执行、交流合作等九个方面的工作机制,旨在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确保长江中下游生态环境的持久保护与繁荣。这一重大举措无疑向世界展示了中国在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方面的决心与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