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长沙五一大道

环保技术

环保验收工况 环保验收工况要求

来源:www.huanbaole.com    编辑: 环保网     时间:2025-09-12点击:

1. 工况要求调整

  • 生态环境部已明确取消原验收工况需达到75%以上(含75%)的硬性要求。现行标准规定:若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行业验收技术规范对工况另有规定,则按其执行。
  • 2. 工况记录方法

  • 生产制造类项目
  • 产品产量核算法:多工序项目需记录各工序产量(如钢铁行业),连续生产项目按最终产品核算(如半导体行业)。
  • 原辅材料核算法:长周期生产项目按主要原料处理量核算(如船舶制造业)。
  • 公用市政类项目
  • 电厂:火电以发电量衡量,热电以蒸发量衡量。
  • 污水处理厂:通过进口累计流量数据核定工况。
  • 3. 行业特殊规范

  • 造纸、汽车制造、石油炼制等7大行业需遵循对应的行业验收技术规范。例如钢铁工业需按《HJ 404—2021》执行验收监测。
  • 4. 监测与文件要求

  • 建设单位需编制验收监测报告,污染影响类项目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影响类项目则按生态影响类技术规范编制。
  • 验收意见需包含环保设施调试效果、排放达标情况等核心内容。
  • 5. 责任与时限

  • 建设单位是验收责任主体,验收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经批准最长可延至12个月。
  • 无排污许可证或环保设施未建成项目不得开展调试。
  • 建议具体操作时结合项目所属行业的技术规范,并确保监测数据与工况记录的匹配性。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