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4年期间,酒泉市生态环境质量呈现"三持续一稳定"特征: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从2020年81.6%提升至2024年87.1%,PM2.5年均浓度下降至22微克/立方米;
水环境:11个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连续8年保持100%,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100%;
固废管理:建成投运瓜州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工业危险废物安置率达100%。
二、核心工作举措
(1)执法监管体系升级
科技赋能:运用无人机、VOC检测仪等设备开展污染溯源,2022年执法大练兵获全国表现突出集体;
制度创新: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6项制度,推出28项免罚清单实现"温度执法"。
(2)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完成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23项整改任务,关停高耗能项目5个,否决不符合产业政策项目12个;
开展"绿盾2022"检疫行动,光肩星天牛虫害木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3)绿色发展长效机制
率先推行碳足迹核算,2024年酒泉恒立新电解水制氢项目通过节能审查;
建成化工产业园循环化改造项目3个,单位GDP能耗下降14.3%。
三、经验启示
1. 双轮驱动:刚性执法(年均查处案件200+)与柔务(培训企业380家次)结合;
2. 协同治理:建立"环保+发改+林草"跨部门联席机制,破解监管碎片化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