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通报典型案例 有地方“母亲河”沦为纳污河
中新网报道,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期开展现场督察,揭示了一批涉及生态环境问题的典型案例。其中,保山市的东河污染问题尤为突出,成为了此次通报的八个典型案例之一。
东河,被誉为保山市的“母亲河”,流经保山市隆阳区,全长约95.4公里。近年来,由于保山市治污不力,东河污染问题日益严重。每天约有4.5万吨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东河,导致东河成为纳污河,水质持续恶化为劣Ⅴ类。
保山市的污水处理设施严重不足,现有两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远不能满足需求。尽管“十二五”期间就规划建设第三污水处理厂,但项目推进不力,直到2019年8月才动工建设,至今主体工程仍未建成。配套的污水干管也仅完成了部分工程。
东河的水环境形势十分严峻,多个监测断面的水质指标持续恶化。大沙河作为东河的重要支流,现场检查发现,水体污浊不堪,河面有大量泡沫。东河的另一条一级支流也存在黑臭现象。一些入河农村沟渠的水质更是糟糕,富营养化严重。
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保山市党委、对此问题的认识不足,缺少系统谋划和全盘考虑。中央和省级财政为保山市安排了大量的水污染防治项目资金,但保山市实际用于水污染治理的资金远远不足。保山市对东河污染问题的报告只是简单地一批了之,放任污染问题长期存在。尽管多次要求第三污水处理厂尽快建成投入使用,但在省级河长两次批示指出隆阳建成区现有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后,保山市反而将投产时间推迟。
保山市的东河污染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环境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地方党委和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保山市委、市的失职行为,对东河污染治理的久拖不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于这样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动问题整改,保护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