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向青海反馈意见:移交11项问
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近日向青海省委、省递交了一份反馈意见。此次反馈意见详细阐述了青海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的成就,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移交了11项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
督察组在调查期间共接收并处理了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共计2299件,目前已全部处理完毕。针对青海环保工作的主要问题,督察组也进行了深入剖析。
尽管青海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部分领域和地区的问题依然严峻。一些地区和部门在规划和发展的过程中,未能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的理念,导致保护为发展让路的情况依然存在。例如,青海湖管理局、省发展委、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编制的有关规划,将位于核心区的鸟岛、沙岛作为主要景点,这与自然保护区的功能定位和管控要求存在明显的冲突。
自然保护区违规旅游开发问题尤为突出。青海湖等自然保护区的违规旅游开发情况严重,环青海湖地区违规建设宾馆、餐厅等旅游设施,占用了大量草场。生态修复工作进展缓慢,一些规划要求的治理工程未能按时完成。
一些突出的环境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以西宁市为例,市区每天仍有大量未经处理的污水和超标污水进入湟水河。全省的工业园区中,污水处理厂建设不完善,一些企业的污染物长期严重超标排放,对环境和生态造成了严重影响。
督察组组长杨松表示,青海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需要继续加大力度,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
此次反馈意见特别强调了青海湖违规开发旅游的问题。作为中国的著名旅游景点之一,青海湖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状况对于整个青藏高原的生态系统具有重要意义。加强青海湖的生态保护工作,对于维护整个青藏高原的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的反馈意见为青海的环保工作指明了方向,同时也为青海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希望青海能够认真对待反馈意见,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更大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