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福州厦门将禁无绿色环保标志机动车辆
近日,市公安局与市环保局联合发布重要通告,针对市区部分道路实施新的机动车环保措施。自明年3月1日起,市区二环路(不含)以内的所有道路将全面禁止无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摩托车除外)通行。违规车辆将面临罚款150元并扣3分的处罚。
这一决策的背后,是我市近37万辆机动车尚未领取环保标志的严峻现实。今年7月,市环保局启动了全市汽车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工作。根据规定,只要车辆达到一定的排放标准,并在我市注册登记一定时间内的汽车,都可以申领绿色环保标志。至今,仅有11万余辆机动车领取了绿色环保标志或黄色环保标志。
为了方便车主们申领环保标志,我市在18个核发点设置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窗口。这些核发点包括市交巡警支队车管所、市环保局办事大厅等,并且环保部门还为运输公司等用车大户提供了集体预约核发标志的服务。购买新车的车主可以在购车的4S店同时办理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申领。
在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时,车主需携带的材料包括:私家车车主需携带书、机动车行驶证以及身份证。公家车辆则需要额外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单位介绍信。如果车辆办理了抵押贷款,还需要提供书复印件,并加盖银行公章。如果行驶证内的地址信息与书不符,车主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进行辅助登记。
环保部门提醒广大车主,尽快到指定核发点申领环保标志,避免影响车辆上路。从明年1月1日起,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换发和补发将与车辆的年度安检同步进行。这一措施的实行,旨在推动我市机动车环保工作的进展,提高空气质量,为广大市民创造更加健康、舒适的生活环境。希望所有车主积极响应,共同为绿色环保出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