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合作意向书的公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郑重声明,本公告内容绝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履约风险及不确定性:
本公告签署的《合作意向书》是双方的战略性约定,为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石。其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我们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预示了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方向,并有望带来积极影响。由于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意向,具体金额和内容尚未明确,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将取决于后续协议的签订。
一、意向书签订概况: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源科技”)与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新能源”)经友好协商,近日达成战略合作意向,并签署了《合作意向书》。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周建群,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主要从事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等相关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吉利新能源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关联关系。
(二)合作意向书签署时间:
本合作意向书于2022年3月1日签署。
(三)决策程序:
鉴于本合作意向书为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框架性约定,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进展,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审批及备案程序:
本合作意向书无需有关部门审批,也未向有关部门备案。
二、合作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与目的:
双方基于各自在燃料电池领域的优势,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致力于协同推进燃料电池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双方产品属于国家明确的关键核心零部件上下游环节,共同推动在以(嘉兴、上海)市为牵头城市的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的产业化应用。
(二)合作内容:
1. 协同申报:双方共同争取进入以(嘉兴、上海)市为牵头城市的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
2. 研发合作:双方将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进行技术攻关,提升产品技术水平,完善标准,打通上下游产业链。
3. 产业合作:共同推动产品在示范城市群的推广,形成规模效应,降低成本。并与其他优秀企业构建燃料电池产业生态。
(三)效力条款:
双方确认,本协议为合作意向,不具有排他性,保持开放合作态度。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业绩影响:虽然本协议的签订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带来积极影响,但由于为战略合作意向协议,具体影响还需看后续协议的签订。
(二)经营影响:本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公司在燃料电池领域的发展方向,有望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今日,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合作伙伴共同签署了一项战略合作协议,标志着双方正式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这一合作协议的签署,不仅展现了双方优势互补的态势,更是为实现产业互动和互利共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于公司而言,这一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助于增强其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推动公司的长远良好发展,并符合其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并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范围的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任何影响,更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在喜悦之余,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潜在的风险和挑战。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基于合作意向的战略框架性约定,具体的合作内容和实施细节还需要双方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存在明显的不确定性。为此,公司将会密切关注与本协议相关的事项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能够全面、准确地了解协议的执行情况。
在此,我们诚挚地提醒广大投资者: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对于本次战略合作,投资者应充分理解并关注相关的风险因素,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2日通过中证网正式发布这一消息。让我们共同期待这一战略合作能够为公司带来更加美好的未来,并为投资者创造更多的价值。来源·中证网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