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向山西反馈情况:不作为、慢作为
中新网报道,环保部网站消息,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7年4月28日至5月28日对山西省进行了环境保护督察。经过一个月的深入调查,督察组于7月30日向山西省委、省反馈了督察意见。
山西省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方面表现出坚定的决心。近年来,该省在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积极的进展。颁布了一系列环保法规,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案、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等。省委常委会两次专题研究督察整改工作,推动山西的绿色转型。
山西省在森林覆盖率和空气质量的改善方面也做出了显著的努力。该省积极推进植树造林,近年来每年投资百亿元,年均完成造林面积余万亩。右玉县坚持不懈的植树造林工作得到了中央领导的高度肯定。在淘汰落后产能和环境管理创新方面,山西也取得了积极的成果。
尽管山西省在环保方面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些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重发展、轻保护的问题依然突出。一些项目在审批过程中忽视了环保要求,导致污染排放量增加,环境质量恶化。一些地方在面对环境问题时的态度消极,行动迟缓,漠视群众的环境诉求。临汾市和运城市的一些环境问题整改不力,引发社会关注。
对此,山西省高度重视并严查群众举报的环境案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截至2017年6月底,督察组交办的3582个环境问题举报已基本办结。山西省仍然面临着严峻的环境形势,需要继续加大环保力度,切实解决存在的环境问题。
山西省在环保方面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取得了积极的成果,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希望山西省能够继续努力,加强环保工作,切实解决存在的环境问题,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山西省在推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面临着一系列的环保挑战。面对产能置换方案的未获确认,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在2016年1月依然违规对山西中铝华润有限公司的电解铝项目予以备案,这无疑加剧了环保的压力。与此国土资源部门在桑干河、灵丘黑鹳、汾河上游、蔚汾河等自然保护区违反法规新立矿业权,显示出环保法规在执行层面的困境。
质监部门未能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新增的燃煤锅炉无疑加剧了大气环境污染。太原市虽然曾明确提出定期听取环境质量改善工作汇报,但环保工作并未得到有效落实。全市重视城市建设却忽视了环保,施工扬尘管控不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导致垃圾处理设施超负荷运行,燃煤锅炉、茶浴炉未按要求淘汰到位,这些问题都引发了群众的不满和担忧。
吕梁市连续两年被环境保护部公开约谈,但其整改工作依然迟缓。大气和水环境形势严峻,PM2.5、PM10平均浓度同比上升,汾河水质长期处于劣Ⅴ类,桑干河流域水质明显恶化。尽管山西省要求焦化、钢铁等行业完成环保提标改造,但多数企业未能按时完成,提标改造任务一再拖延。
汾河是山西的“母亲河”,然而保护力度不够,沿岸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滞后,每天有大量的生活污水直排汾河。桑干河流域的污染问题同样严重,同煤集团的多个污水治理项目未完工,长期超标排放污水。洪山泉域等地区的煤炭资源过度开发导致多个岩溶大泉断流干涸或流量锐减,生态环境问题突出。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开发问题同样不容忽视。山西全省非煤矿山私挖乱采问题严重,大面积的开采活动造成了生态破坏和扬尘问题。
对此,督察组要求山西省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同时需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来解决这些环境问题。对于违规的企业和项目必须严肃处理,加强环保法规的执行力度。还需要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提高环保技术水平,推动绿色产业的发展。只有真正做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重塑山西:绿色转型综改试验区的崭新篇章
随着时代的步伐,山西正大步迈向转型综改试验区,全力推进产业的转型升级。在此过程中,我们尤其要审慎处理煤炭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微妙关系。坚决强化资源环境的刚性约束,确保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同步前行,努力使绿色成为山西的鲜明“底色”。
我们必须切实实行环境保护的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制度,对于环保责任追究,坚决依法依规进行。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相关部门进行深入调查,明确责任归属,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问责,不姑息、不迁就。
山西省应按照《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及督察反馈意见的要求,刻不容缓地制定整改方案。这个方案需要在30个工作日内严谨细致地呈现在国务院的审查之下。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的情况要按照规定,及时、公开、透明地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的监督。
督察组对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系统梳理,这些问题已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地移交给了山西省委、省进行处理。这是对山西环境状况的深刻反思,也是对未来发展路径的重新思考。山西,这个煤炭大省,正在经历一场深刻的绿色变革。我们期待在新的环保理念指引下,山西能够实现真正的绿色崛起,让绿色成为这片土地最亮丽的色彩。这不仅是对环境的尊重,更是对生命、对未来的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