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丰股份环境违法被生态环境部通报
中国证券报从生态环境部获悉,一场针对江苏省盐城市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辉丰股份”)的环境污染专项督察行动已经展开。此次行动源于群众举报,督察组于2018年3月中下旬应声出动,深入调查辉丰股份严重环境污染及其应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不力的问题。
督察组经过缜密调查,发现辉丰股份环境问题痼疾深重,存在多项严重违法行为。该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两处厂区填埋区域发现大量散发刺激性气味的黑色污泥和污水,经鉴定均属危险废物,且未采取任何防渗措施,部分区域甚至建有生产车间以逃避监管。辉丰股份还违规转移和贮存危险废物,甚至将化工残液非法转移至无资质公司并偷排至外环境。
更令人震惊的是,辉丰股份长期偷排高浓度有毒有害废水,利用雨天将含有多种有毒物质的高浓度废水排入河流。不仅如此,该公司的治污设施长期不正常运行,部分项目批建不符,甚至擅自变更生产原料未报批环评。
更为严重的是,辉丰股份在面对督察组现场检查时,竟然临时编造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提供虚假报表,企图欺瞒督察组。
对于这一连串的问题,生态环境部严肃要求江苏省严肃查处辉丰股份环境违法问题,并立即开展非法填埋危险废物的全面排查、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及修复工作。相关的问题案卷已整理完毕,将于近日移交江苏省委、省,由其责成相关部门深入调查处理,依法依规依纪实施问责。
这场专项督察行动的背后,是辉丰股份长期以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和当地环保部门的不作为、慢作为。自2013年以来,盐城市及大丰区环保部门共收到涉及辉丰股份环境污染问题的信访130余件,但查处工作一直流于形式,未能引起足够重视。此次事件再次凸显了企业环保责任与地方环保监管的重要性。
辉丰股份的违法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生态环境,也威胁着公众的健康与安全。对于这样的企业,必须依法严惩,同时也应加强对地方环保部门的监督,确保其履行职责,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对于公众来说,应持续关注环保问题,积极参与环保行动,共同守护我们的绿水青山。此次事件也提醒我们,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每个人都行动起来,才能真正实现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自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已过去三年多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对于企业的环保问题,除了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发现企业未网上申报危险废物问题时进行了罚款,金额达五万元之外,似乎并未对企业环境问题进行实质性的处罚。这不禁让人对环保法的执行力度产生疑虑。
回顾过去,2017年12月,群众举报反映大丰区某企业违法填埋农药残渣等危险废物。据报道,当时在大丰区的科菲特厂内挖掘出了超过五十吨的违法填埋危险废物。令人遗憾的是,当时的处理行动半途而废,并未彻底挖掘并妥善处理这些危险废物,同时也没有对企业进行相应的法律查处。这样的处理方式无疑助长了企业的侥幸心理,使得其对环保法规的执行力产生轻视。
仅仅一个月后,即2018年1月,群众通过律师致信盐城市委、市,揭露辉丰股份在2017年利用暴雨之机偷排高浓度废水的情况。盐城市环保局在未进行充分核实的情况下,便急于公开调查情况,并草率地认定辉丰股份不存在环境违法问题。这样的处理方式不仅损害了公众对环保工作的信任,也削弱了环保法规的权威性。
这两个案例反映出,尽管新《环境保护法》已经实施多年,但在某些地方,环保工作的执行力度仍显不足。对此,我们应当深入反思,如何更有效地执行环保法规,如何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如何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是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也呼吁广大企业增强环保意识,切实履行环保责任,共同守护我们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