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盲道帮“盲” 专家呼吁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
确保盲道畅通无阻,助力视障人士出行安全——专家呼吁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记者 蒲晓磊 实习生 凌依 报道
在北京市朝阳区的一家盲人按摩店里,盲人按摩师李飞(化名)每天两点一线,很少涉足其他地方。他坦言,自己不敢轻易出门,因为盲道上的种种不便让他感到无助。他的经历并非个案,而是众多视障人士面临的共同问题。
盲道铺设虽然基本到位,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着种种问题。法治日报记者在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附近调查时发现,盲道上共享单车、私家车、电线杆、路障等物品五花八门。这不仅背离了盲道建设的初衷,也给视障人士的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对此,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刘振杰表示,无障碍城市的建设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盲道被占用的现象并非新问题,也不是某一地独有的问题,而是在许多地方都存在的普遍现象。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指出,现行法律法规对于盲道的铺设有明确规定,但对于日常监督管理的规定还不够细致。他建议推动相关立法修法工作,进一步细化规定,强化无障碍法规政策的实施落地。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上海代表团首次以代表团名义提交加快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议案,呼吁以法律制度来保障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
为了切实解决盲道等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北京市两年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专项提升行动。行动方案要求全面排查盲道设置状况,研究盲道设置规范。不仅如此,北京市交通委还加强了对盲道日常监管力度,优化无障碍设施通行路径、连接形式和布设样式。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盲道被占用的情况仍然比较普遍。家住北京市丰台区的视障人士陈明生的经历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表示,盲道应该是视障人士的安全保障,但现在却成了他们的心理障碍。
中国盲协主席李庆忠指出,盲道建设和被占用问题长期难以解决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城市发展速度飞快与整体管理水平的矛盾、无障碍设施的管理缺乏明确规范等都是其中的原因。
对于盲道的设置和维护,残疾人保障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都作出了相关规定。各级人民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规定,逐步推进已建成设施的改造,对无障碍设施应当及时维修和保护。各地也在立法层面细化相关规定,以满足视障人士的出行需求。
为了确保盲道真正为视障人士服务,专家呼吁制定更加细致、全面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以满足社会成员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迫切需求。只有让视障人士在出行时真正感受到安全和便利,才能体现社会的公平与和谐。在构建包容和谐社会的道路上,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城市的主要道路、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都在积极响应这一号召,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配备了相应的无障碍设施。这些设施的存在,不仅为残疾人提供了出行的便利,更是对全社会成员通行需求的适应。
各地对此也给予了高度重视,纷纷出台相关法规,进一步细化了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方面的规定。以北京市为例,盲道的铺设被严格规定,并且强调其与周边公共交通设施的无障碍连接。在“十三五”期间,各地在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和老旧小区改造中,都将无障碍环境建设作为重要内容,18个省(区、市)纷纷出台《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实施办法。
虽然这些法律法规为盲人顺利出行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但仍存在一些需要完善之处。例如,虽然对铺设盲道有强制性规定,但对于盲道被占的现象却缺乏相应的处罚规定。对此,各地检察机关开始开展公益诉讼行动,如重庆市渝中区检察院针对盲道被占问题发出检察建议,迅速推动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改,取得了良好效果。
立法是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关键。国家层面的立法工作应坚持问题导向,总结成熟做法并改进不足。建议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立法工作,对包括盲道在内的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维护等作出系统规范,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在无障碍建设中应承担的具体责任。
盲道作为无障碍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被占用的盲道大多位于繁华商圈,有的被修建了门卫岗亭、施工围挡等设施,有的则被车辆停放或堆满货物,导致视障人群“出行难”。这些问题已经引起了各地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通过公益诉讼行动推动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加强盲道的安全监管和日常维护。这些行动不仅保障了残疾人的权益,也体现了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和尊重。
未来,我们期待更多的立法和执法行动能够进一步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让社会更加包容和谐,让每一个成员都能享受到出行的便利和尊严。也需要广大市民的共同努力,共同维护无障碍设施,让关爱之花绽放于城市的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