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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修复

上海三中院开庭审理全市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来源:www.huanbaole.com    编辑: 环保网     时间:2025-08-07点击:

2021年5月11日下午,位于上海市的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简称上海三中院)进行了一场备受瞩目的庭审。在那一天,原告上海市奉贤区生态环境局(简称奉贤生态局)与三名被告张某、童某和王某就生态环境损害进行了公益诉讼较量。这次庭审吸引了众多眼球,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也对该案进行了支持起诉。为了旁听此次庭审,来自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区生态环境局法规处的工作人员以及全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的工作人员共四十余人齐聚一堂。

此次庭审是一场远程与现场的交融。被告张某和童某因污染环境罪被判有期徒刑,目前正在监狱服刑。上海三中院巧妙地采用视频连线的方式,将法庭延伸到了监狱。在法庭现场,原告、支持起诉人和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齐聚一堂,而上海三中院的副院长俞秋玮则担任审判长,原告奉贤生态局的副局长史新锋也亲自出庭。

这个案件并不简单。它是自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以来,全市法院受理的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案。根据该《规定》,奉贤生态局被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指定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具有原告的主体资格。而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出庭支持此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据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和上海环境科学研究院的鉴定评估报告,三被告违法从事金属零件电镀业务,更令人震惊的是,他们竟然将含镍废水直接排入渗井内,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对于这一行为,奉贤生态局坚持认为,三被告的污染行为和生态环境损害之间有着明显的关联性,严重损害了当地生态环境。该局与三被告就赔偿问题进行了多次磋商,但未能达成一致,于是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被告共同承担应急处置费用、鉴定评估费用以及修复费用。

在庭审中,合议庭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深入的审查,各方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庭审过程紧张而有序,各方观点交锋激烈。最终,案件将择期进行宣判。此次庭审的文字报道由张寒撰写。

此次庭审不仅展现了一场激烈的法律较量,更是对环保问题的一次深刻反思。它提醒我们,保护环境不仅需要的努力,更需要每个公民的共同参与。只有我们每个人都行动起来,才能真正保护好我们的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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