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条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正式签署并公布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这一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举彰显了党中央和国务院对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重视。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期待,各地区和部门近年来已在“放管服”改革上取得显著成效,我国的营商环境已得到明显改善。为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决定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和支撑,因此制定了这一专门行政法规。
该《条例》充分吸取了我国近年来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将那些经过实践检验有效、得到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措施以法规的形式加以固化。针对我国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突出短板和市场主体反映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与国际先进水平对标,从完善体制机制的层面进行了规定。
明确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和方向。该《条例》将营商环境定义为涉及市场经济活动的体制机制和因素,强调优化营商环境应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
加强市场主体保护。《条例》强调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其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和平等享受支持政策。
《条例》还着重优化了市场环境,规范了企业开办流程,保障了市场公平竞争,解决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并简化了企业注销流程。
在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方面,《条例》推动了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简化了行政许可和审批服务,规范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并建立了政企沟通机制。
创新和规范了监管执法。该《条例》推行了信用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并强化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加强了法治保障。《条例》完善了法规政策的制定过程,为市场主体设置了政策适应调整期,并加强了法治宣传教育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这一《条例》的公布是我国营商环境优化进程中的一大里程碑,标志着我国将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对此进行了深入报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