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六家法院共建跨区域环境司法协作机制守护生态
中新网重庆报道,4月14日,一项重要的司法协议在重庆签署。这份名为《成渝地区长江干流“4+2”中级法院服务双城经济圈建设环境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川渝地区的六家法院将共同开展环境司法协作,致力于保护长江上游的生态环境。
重庆与四川,地处长江上游,肩负着维护整个流域生态健康的重任。在这一背景下,受川渝两地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牵头倡议四川宜宾、泸州中院与重庆市的第一、二、三、五中院共同构建环境司法协作机制。这一机制的建立,旨在为川渝两省市守护巴山蜀水的美丽画卷,贡献环境司法的力量。
签约仪式上,六家法院共同商定了八项合作机制,包括跨区域环资司法日常联络机制、跨区域环资案件诉讼服务机制等。这些机制的建立,将为实现环境资源司法诉讼服务的“同城标准”和执法办案的“同城效应”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诉讼服务方面,六家法院将依托中国移动微法院,搭建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这一平台将实现环资案件跨区域全过程诉讼服务远程协作对接,方便当事人进行网上立案、网上交费等操作。为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协议还规定了在立案环节委托事项协作机制,委托保全、调查、询问及送达等事项将予以优先办理。
在执行合作方面,协议规定了环资案件执行查询、查封、扣划、送达、拘留等事项的协作方式。执行法院可以委托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或被执行人住所地的协作法院办理相关事宜,这大大降低了执行成本,提高了执行效率。六家法院还将建立执行信息共享机制,以有效遏制跨区域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
除了以上内容,协议还强调了“司法+行政”生态环境资源协同治理的重要性。六家法院将与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公安、司法、检察机关加强联系,共同发挥各自优势,实现环资纠纷诉源治理、矛盾共调。通过形成规范化的诉调对接平台,凝聚多方生态环境治理智慧,共同守护长江上游的生态环境。
这一协议的签署,不仅展示了川渝地区法院在环境司法保护方面的决心和行动,也为长江上游的生态保护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相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长江上游的生态环境将得到更好的保护,为子孙后代留下一个绿水青山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