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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燃热能子公司违反环境法相关条例 被罚款21万

来源:www.huanbaole.com    编辑: 环保网     时间:2025-08-04点击:

XX月XX日消息,东燃热能旗下子公司连城东燃供热有限公司因违反环境保护法规,被环境保护局处以罚款人民币XX万元。事件背后,隐藏着一段涉及环境影响评价的故事。

据了解,连城东燃供热有限公司被罚款的主要原因是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更改锅炉燃料。环保局的现场检查发现,该子公司的锅炉使用的是烟煤作为燃料,并且没有配备脱硫、脱销等防污设施。在子公司在环保局备案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明确标明的锅炉燃料为生物质燃料。这意味着该公司擅自更改了环境保护措施,构成了违法违规行为。对此,环保局作出了罚款人民币XX万元的处罚决定。

对于这一事件,东燃热能方面表示深感责任重大。他们表示将全力配合支付罚款,并且坚决采取整改措施。东燃热能将加强对子公司的环保意识教育,确保子公司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规,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他们将严格按照规定流程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保所有环保措施符合法规要求。

这一事件提醒我们,环境保护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任何企业都必须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规,确保防治污染措施的实施与备案相符。只有这样,企业才能长久发展,赢得社会的尊重和信任。对于东燃热能来说,这次事件也是一个警钟,提醒他们在未来的经营活动中要更加注重环境保护责任,确保可持续发展。

来源链接:(具体链接地址省略)详情可查阅公告文件披露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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