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科技环保集团原总经理受贿300余万获刑
曾任职于国电科技环保集团高层的叶伟芳,因利用职务之便受贿逾300万元,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并罚款50万元。该案件历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及终审裁定,最终维持原判。
叶伟芳,一位曾在业界颇具影响力的人物,却因涉嫌受贿而走入人生的阴影。据了解,他在任职期间,接受多家企业的请托,利用自身职权,在工程项目承揽上给予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362万余元。这其中,还包括他的家人为他支付的高尔夫俱乐部入会费60余万元。
叶伟芳的犯罪行为并非隐秘,而是明目张胆地进行。他甚至在任职期间,直接索取好处费,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公众对公平、公正的信念。叶伟芳并未意识到他的行为已经逾越了法律的底线。
当中央巡视组通知他接受例行谈话时,叶伟芳选择从澳大利亚回国,但这并不能改变他犯罪的事实。尽管他试图通过如实供述部分尚未掌握的罪行来减轻自己的罪行,但他的行为并不符合自首的构成要件。法院在审理时并未采纳他的自首情节。
法院在判决时,考虑到叶伟芳到案后主动交代部分受贿事实以及其家人退缴全部赃款的情节,已经对他酌予从轻处罚。叶伟芳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市高院在终审裁定中并未采纳。
这一案件的审判结果再次提醒我们,无论身处何种地位,都要坚守法律底线,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任何违法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叶伟芳的十年有期徒刑,是他对自己行为的必然承担。希望这一案件能给其他公职人员敲响警钟,切勿以身试法。
在此,我们也应该认识到,法律的公正和严肃性不容侵犯。任何试图挑战法律权威的行为,都将受到应有的制裁。叶伟芳的案例就是一个生动的教训,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引以为戒,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也期望我们的公职人员能够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守道德和法律的底线,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