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环保局新规 明年3月起二环内只能走“绿标车”
昨日(12月18日),福州市环保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委杨国强向媒体透露,经福州市批准,自明年3月1日起,福州市区二环路内(不含二环路)将实施新的交通规定。这一规定针对所有机动车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只有贴有绿标的车辆才被允许进入该区域,而贴有黄标或者没有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则被视为违规,警方将按照闯禁行进行处罚。这一政策对于无标的外地车同样适用,它们也不得进入福州二环路以内的中心城区。
杨国强进一步解释了这一政策背后的原因。他表示,目前福州市环保局和福州市公安局正在就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管理工作进行深入商讨。今年7月1日起,环保部门已经开始免费发放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这一举措得到了厦门、泉州等城市的积极响应,它们也开始发放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而我省其他地市也将按照省环保厅的部署,陆续实施这一政策。
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是根据车辆的尾放程度进行划分的,分为绿色环保标志(绿标)和黄色环保标志(黄标)。绿标车是符合环保标准的车辆,可以在福州市区二环路内自由行驶。而黄标车则只能在指定区域行驶。
对于在福州市行驶的机动车,尽管从今年7月1日起环保部门已经开始免费发放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但还有很多车辆没有贴上这一标志。为此,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调研发现,2005年后生产的车辆尾放一般都符合国家标准。对于在此之后(2005年7月1日)在福州市注册登记的车辆(营运车除外),凭相关证件可以直接领取绿色环保标志。而对于在此日期之前注册登记的车辆,则必须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发放相应的合格标志。如果尾放不合格,将不予发放环保标志。
对于外地车辆,原则上需要回到原籍申领环保标志。如果所属城市尚未实施这一政策,车主需要出具车辆登记所在地的环保部门委托书,并在福州市进行尾放检测。只有检测合格的车辆才能领取环保合格标志。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厦门等城市已经贴上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在福州市区二环路内行驶是畅通无阻的。这一新政策的实施,旨在进一步提高福州市的空气质量,保障市民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