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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修复

环保设施未验收擅自生产 水源保护区里搅拌混凝土 封!

来源:www.huanbaole.com    编辑: 环保网     时间:2025-07-31点击:

两企业无视环保法规,市环保局采取法律行动

在近日的一次行动中,市第一人民法院查封了两家严重违反环保法规的企业。这两家企业分别是一家纺织厂和位于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混凝土有限公司。它们无视市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决定,持续进行违法生产活动。

纺织厂未经环保验收擅自投产

这家纺织厂未经环保验收就擅自将其服装洗水新建和扩建项目投入生产。据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该厂的环境保护设施如锅炉废气处理设施和洗水废水处理设施均未经验收合格。这样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因此市环保局于去年9月1日对该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要求其停产并缴纳罚金。该公司对此置之不理,于是环保局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老板的态度渐渐缓和下来,他低声说:“我明白,这么多年,该罚的款项我一分都不会少出……”蔡庆武打断了他,坚定地表示:“罚款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老板略显焦虑地问道:“那么现在该如何是好?”

蔡庆武严肃地解释道:“因为贵公司未能履行停产和缴纳罚款的义务,环保局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今天我们的首要任务就是执行第一项:停产。”老板顺从地说:“你们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蔡庆武进一步强调:“目前,贵公司必须立即停产。直至验收合格,这批机械设备才能重新启用。”

老板试图协商:“能否一边生产一边治理?”蔡庆武坚定地回应:“我们不能接受先污染后治理的做法。法院的执行是根据法律和生效的法律文书,我们针对的是事实而非个人。”老板有些不解:“我并没有犯法啊?”

蔡庆武温和地解释道:“贵公司今天的表现很配合,我们表示感谢。但请允许我提醒一下,已停产的设备已经贴上封条和公告,期间不得私自撕毁封条或擅自恢复生产。一旦违反,我们将依法对贵公司处以1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公司负责人处以15日以下的拘留,情节严重者还可能追究刑事责任。等到验收合格后,贵公司需书面向法院申请解封。”老板听后表示明白,并答应遵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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