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我国臭氧平均污染水平大致相当于美国十多年前
自九月起,广东省展开了一场为期三个月的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今年上半年的空气质量报告显示,广东省各城市的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91.6%,但臭氧污染已成为全省的首要环境问题,取代了PM2.5(细颗粒物)。
在许多城市中,臭氧已成为夏季的主要大气污染物。尽管我国正在密切关注发达国家的历史教训,并采取了一系列治理措施,但臭氧污染问题仍然需要我们高度重视。环保部大气环境管理司司长刘炳江表示,在正常气象条件下,我国不会发生光化学烟雾事件。
臭氧,这种淡蓝色的气体,因其强氧化性,使得普通人难以察觉其污染。很多人混淆了“臭氧层”和“臭氧”的概念。自然界中的臭氧主要存在于距地面20至50公里的大气中,形成臭氧层,有效阻挡紫外线,保护人类健康。近地面的高浓度臭氧却可能刺激和损害眼睛、呼吸系统等黏膜组织,对人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研究显示,空气中每增加100微克臭氧,人的呼吸功能就会减弱3%。高浓度的臭氧可能导致人呼吸加速、胸闷、脉搏加速、疲倦和头痛等症状。臭氧污染还会损害生态环境,导致植物叶片坏死、脱落,农作物减产等。有人形象地评价臭氧为“在天是佛,在地是魔”。
那么,近地面的臭氧从何而来呢?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大气环境规划部副主任雷宇指出,石化工业、加油站、汽车尾气等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与氮氧化物,在阳光的照射下,发生光化学反应,生成以臭氧为主的光化学烟雾。臭氧的生成也会加速二次颗粒物的生成。尤其在夏秋午后的高温、低湿度环境下,臭氧超标的情况更为普遍。自然现象如雷电也会产生臭氧。
由于臭氧污染的危害日益凸显,我国2012年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增加了臭氧控制标准。刘炳江表示,我国的现行标准与发达国家标准相近。从近年来的监测数据看,我国臭氧平均浓度有所上升,但大部分城市总体达标,且超标天次以轻度污染为主。
相关研究显示,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发达国家重点地区的臭氧浓度常常超过健康标准,发生光化学烟雾事件时的臭氧浓度更是高达数千微克/立方米。而我国当前的臭氧污染水平与发达国家十多年前相当,远远低于历史水平。
为了有效控制臭氧污染,需要协同削减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并根据各地的污染状况、产业特征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采取差异化的控制策略。随着减排工作的持续推进,我们相信可以有效控制臭氧污染,保护我们的健康和环境。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贺克斌指出,全国范围内,氮氧化物排放量有所下降,但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量却呈现上升趋势,这对臭氧的形成并不利。为了有效应对这一问题,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协同控制显得尤为重要。
环保部宣教司巡视员刘友宾透露,我国已经将臭氧污染防治纳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议程。在“十二五”期间,氮氧化物被首次纳入约束性指标,而在“十三五”时期,挥发性有机物也被纳入了总量控制范围。环保部已经审议并原则通过《“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同时修订了14项涉及挥发性有机物的行业排放标准,以加强对其的治理。
关于臭氧的控制,有一个乐观的观点来自专家刘炳江。他指出,臭氧前体物同时也是二次颗粒物的前体物。随着PM2.5治理工作的深入以及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持续减排,我国的臭氧污染是可以实现有效控制的。
那么,对于公众来说,如何防范臭氧污染呢?刘友宾建议,臭氧污染其实比较容易防范。在夏季高温晴朗天气、室外光照环境下,臭氧浓度较高,此时避免长时间、剧烈的户外运动,可以有效降低臭氧对人体的危害。
我们每个人都可以积极参与到臭氧污染的防治工作中来。刘炳江强调,选择降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产品或服务,比如使用水性漆,在加油时选择油气回收设施正常、没有汽油味道的加油站等,这些小小的行动都能为臭氧污染防治提供有力的支持。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从自身做起,为环境保护尽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