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披露地方存在保护区监管不严
近日,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以下简称督察组)通报了涉及环境保护的七起典型案例,其中两例尤为引人关注。这两起案例均反映出在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寻求平衡时,部分地区仍面临挑战。
在湖北省通山县的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滞后问题受到督察组的关注。据通报,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共有六座小水电站,这些水电站的建设与环保要求存在冲突。尽管国家有关部门早在几年前就已发出清理整改的指示,要求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内的水电站原则上应退出,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通山县并未严格遵循这些规定,而是企图以调代改,继续保留这些小水电站。这不仅违反了环保法规,也威胁到了九宫山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系统完整性。
另一方面,四川省眉山市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的房地产开发也引起了督察组的担忧。在黑龙滩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大量的房地产项目被审批建设,破坏了原有的生态平衡。这一区域的植被被大量毁坏,原有的林木被成片的高楼和洋房所取代,水源涵养功能丧失,严重影响了黑龙滩水库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眉山市和仁寿县的做法不仅违反了环保法规,也对当地居民的生活用水安全构成了威胁。
督察组指出,这两起案例都凸显出一些地方在发展经济和保护生态环境之间的困惑和迷茫。在面对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矛盾时,一些地方选择了忽视环保要求,而追求短期的经济利益。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环保法规,也损害了公众的长远利益。
在九宫山自然保护区的小水电站问题中,一些水电站不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退出,还存在私自封堵生态流量泄放通道的行为。这不仅影响了下游河道的水量,也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这些水电站未安装生态流量在线监控设备,无法进行有效的生态流量监测。
针对眉山市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违规开发房地产的问题,督察组表示强烈关注。这种在饮用水水源地周边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行为不仅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还可能对居民的生活用水安全构成威胁。
这两起案例都提醒我们,面对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矛盾时,必须坚守环保底线,不能为了短期的经济利益而忽视长远的生态环境效益。我们需要寻求一种平衡,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共赢。从督察组的调查报告来看,一系列违规建设项目严重破坏了保护区的生态环境,特别是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显得尤为突出。以下是本次事件的详细报道:
截至目前,两个片区已建成楼房数百栋,其中大部分为低层建筑,建筑面积达到数十万平方米。这些建筑大量邻水而建,严重挤占了饮用水水源地的生态保护空间。特别是在黑龙滩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违规建设的房地产项目更是破坏了该地区的生态环境。
督察组在现场调查发现,《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的禁止性行为在这里被无视。自2018年以来,林业部门违规为房地产项目办理林地使用手续,导致大量林地被侵占。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破坏林地案件频发。
现场可以看到,黑龙滩水库北部及西北部区域的植被遭到严重毁坏,原有的林木已被成片的高楼和洋房取代,导致水源涵养功能基本丧失。这不仅影响了水库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更是对当地居民饮用水的安全构成了威胁。眉山市在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时,仍有多个项目未能按时完成,其中应建设的生态涵养林仅完成了小部分。
更令人担忧的是,地方在违规房地产开发问题上“开绿灯”。在湖北通山县,本应拆除的小水电站却未能按承诺进行拆除整改。而在眉山市的黑龙滩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更是出现了违规建设的房地产项目。更令人震惊的是,眉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无法律解释权的情况下,出具了违背立法本意的法律解释,直接导致保护区内多个房地产项目违法开工建设。
针对上述问题,督察组指出,通山县对自然保护区内的小水电站整改不力,监管不到位。而眉山市和仁寿县则在发展理念上存在偏差,未能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他们对黑龙滩水库的特殊重要地位认识不足,导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不力。这不仅违背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更是对当地居民的生命健康造成了潜在威胁。
综上,这场针对保护区的违规行为是一场严峻的考验。我们呼吁地方要深刻反思,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切实保护好我们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对于违规行为,应坚决予以打击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发展与生态的和谐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