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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环保案件如何处理与经济发展矛盾?最高法

来源:www.huanbaole.com    编辑: 环保网     时间:2025-07-30点击:

中新网报道,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郑学林今日在发布会上针对环境污染案件的审理问题发表重要观点。他强调,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寻求平衡是每一个国家都需要面对的挑战,不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

郑学林指出,甘肃祁连山国家资源生态保护区生态环境的破坏事件凸显了地方在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抉择困境。他强调,经济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但同时也不能为了保护环境而完全放弃经济发展。

为了在审理环境污染案件中更好地处理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矛盾,郑学林提出了以下应对策略:

推动建立专门的审判机构。这些机构将根据各地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特点,以及审判实践的需要,实行专业化的审判机制和裁判规则。这样能够更好地满足环境资源案件的特殊需求,确保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实行环境资源案件跨行政区划管辖。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地方不正当干预,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对于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的行为,如果损害后果跨行政区划,以及其他类型的环境资源民事案件,将实行跨区划的行政管辖。

通过案件的归口审理模式来解决所谓的主客场问题。将所有涉及环境资源的案件,无论是刑事、民事还是行政的,都由一个统一的专门机构来审理。这样不仅可以确保案件的专业性和连贯性,还能有效解决不同地区之间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差异和矛盾。

这次发布会还介绍了《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16-2017)》白皮书和《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15-2017)》的相关内容。这些报告对于了解中国环境司法的发展状况具有重要意义。也展示了人民法院在应对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矛盾方面的努力和成果。

郑学林的发言对于指导未来环境资源案件的审理具有重要影响。他提出的策略和建议将有助于更好地平衡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确保可持续发展成为社会的核心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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