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连开五张环保罚单(济南中石化加油站)
中石化项目济南开工验收遭遇环保局处罚:数十家加油站未经验收投产
近日,中石化销售山东济南石油分公司的多个加油站接连遭到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的处罚,涉及商河、长清和章丘三个县区。这些加油站因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擅自建成并投入使用而受到了处罚。
据鲁网报道,中石化销售济南分公司在短短几天内收到了来自三个不同县区的环保分局的处罚通知。在商河县,有10家加油站因未经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被罚款20万元。而在长清区,又有14家加油站因同样的违规行为被罚款25万元。甚至在章丘区,因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但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该公司也受到了罚款的处罚。这样的连续处罚在中石化销售济南分公司历史上实属罕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明确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依法经过审批部门审查并批准后,建设单位方可开工建设。对于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责令停止建设,并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进行罚款,甚至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还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业内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次大规模集中处罚凸显出中国石化地方加油站建设中存在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淡薄的问题。在当前国家环保形势日趋严格的情况下,这种未经报批环评手续就开工的行为显然与国家政策背道而驰。
对于为何接连遭到环保部门处罚,中石化销售济南分公司的负责人表示对此并不知情,需要了解具体情况。资料显示,中石化销售济南分公司成立于2000年,经营范围广泛,包括汽油、柴油、天然气的销售等。
无论是济南东服务区的加油站还是其他中石化加油站,都应严格遵守环保法规,确保项目在合规的框架下进行。期待中石化能深刻反思并整改这些违规行为,确保公司的业务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