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郑重承诺,所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绝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近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一项重要决议,旨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预计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为每股20.84元。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细方案已在公司公告中披露(公告编号2022-02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公司需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布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就公司截至2022年2月28日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动态
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通过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了公司股份1,5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微小比例。本次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每股16.76元,最低成交价为每股14.76元,总成交金额为人民币24,305,75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且回购价格未超过既定方案中的上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重要说明
公司在进行股份回购时,严格遵守了相关法规的规定,确保回购的时间、数量、价格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公司在以下特定时期并未进行股份回购: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布前的10个交易日内,以及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日至依法披露之日期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也严格遵循了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及收盘前半小时内进行委托等要求。
在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202年某月某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达到了一定的数量。公司在该时间段内进行的股份回购数量符合规定,并未超过该时间段内股票成交量的一定比例。后续公司会根据市场情况和资金安排,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留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