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五大工程整治涉水企业
“五大工程”包括环城水系建设工程、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重点涉水企业综合整治工程、农业及农村污染源治理工程。
呼和浩特市不断完善66.4公里的环城水系,确保蓄水水面水质全面达标,彻底改善了主城区水环境,改善了河道周边生态环境,其生态、社会、经济价值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东、西河由污水四溢的纳污沟变成了亮丽的城区休闲景区。
实施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呼和浩特市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减少污水直接排放,为地表水环境的改善提供保障。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大型生活污水处理厂10座,其中市区内4座,二级处理能力30万吨/日,三级处理能力6万吨/日。5个旗县均建成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为6万吨/日,旗县所在地污水直排的现象基本解决。
2015年,呼和浩特市区内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将达到43万吨,市区内生活污水将实现全部处理。同时,将目前的二级处理全部提升为三级,市区内将新增43万吨/日的供应能力,为减少新鲜水使用,节约水资源提供保障。
呼和浩特市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作为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完成了水源地保护区围栏、界桩、标牌设立等工作。对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所有排污企业及建设项目进行排查,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进行了彻底整治。规范化改造全市44眼自备井,作为应急备用水源,应急水源供水能力达11万吨,达到供水总量的30%。
综合整治重点涉水企业,呼和浩特市督促工业企业完善厂区废水处理设施,所有污水排放企业必须建设一级污水处理厂,严禁废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对全市范围内所有生物发酵和制药企业废水排放实施专项治理,督促其改进治理工艺,提高水污染物去除率,要求全市制药企业必须达到《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系列标准》,未达标废水禁止进入市政管网或工业园区二级污水处理厂。
为推进农业及农村污染源治理,呼和浩特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国家“以奖代补”、“以奖促治”政策,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建成国家级生态镇两个,自治区级生态示范县(区)1个、生态镇10个、生态村32个,另有6个生态镇、27个生态村通过自治区环保厅审查。全市64个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完成了环评审批并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治理,实现了废水、废弃物的综合利用,。
同时,呼和浩特市重点对清水河、武川县10处矿山开采进行生态修复。目前,已完成6处,共修复矿区面积5000余亩,种植各类树木200万株(丛),种草植被200多亩,平整、覆土390亩,全面推进生态建设工作。
原标题:五大工程守护一方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