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节能环保企业标准
来源:www.huanbaole.com 编辑: 环保网 时间:2025-09-12点击:
一、监管框架与法律依据
1. 法律基础:企业节能环保管理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高耗能产品、设备及生产工艺实行淘汰制度,并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2. 分类监管:根据企业能耗及污染物排放水平,中央企业被划分为重点类、关注类和一般类,实施动态监管。重点类企业包括石油石化、钢铁、电力等高耗能行业,需满足更严格的节能要求。
二、节能标准体系要求
1. 强制性能效标准:企业需遵守国家发布的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108项)和能效标准(66项),覆盖工业、能源、建筑等重点领域。
2. 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可申请节能管理体系认证(如GB/T22336标准),需建立符合国家标准的能源管理体系,并持续运行至少6个月。
三、考核与监督机制
1. 纳入业绩考核:中央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被纳入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国资委实施年度及任期考核。
2. 动态更新标准:国家推动节能标准持续升级,例如加快修订石化、钢铁等行业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提升重点设备能效指标。
四、适用范围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行业标准或认证流程,可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或[国资委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