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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技术

农药企业环保督察制度

来源:www.huanbaole.com    编辑: 环保网     时间:2025-09-11点击:

一、制度框架与适用范围

1. 法律依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基础制定。

2. 适用对象:覆盖我国境内所有从事农药生产、经营、使用活动的企业。

二、组织管理要求

1. 机构设置

  • 企业需设立环保督察机构,负责内部环保工作检查。
  • 省级层面建立两级督察制度(中央督察+省级延伸督察)。
  • 2. 责任落实

  • 明确环保责任人,配备专业管理人员。
  • 实行环保考核与奖惩机制。
  • 三、重点督察内容

    1. 生产过程监管

  • 定期检查环保设施运行及废弃物处理情况。
  • 对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实施监测。
  • 2. 技术规范

  • 采用先进工艺减少污染。
  • 草甘膦等高风险农药需专项环保核查。
  • 四、整改与问责机制

    1. 问题处理

  • 建立违规查处制度,追究相关责任。
  • 中央督察形成"发现问题-整改-成果运用"闭环。
  • 2. 信息公开

  • 定期发布环境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 通过电商平台公示农药经营许可信息。
  • 五、配套措施

    1. 专项检查:农业农村部针对农药生产、互联网经营等开展重点督查。

    2. 政策衔接: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协同实施,强化党政同责。

    该制度通过企业自查、督察、公众监督的多维联动,推动农药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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