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检测内容与标准
燃煤锅炉环保检测需涵盖有组织排放(颗粒物、SO₂、NOx、氨等)和无组织排放控制,其中颗粒物、SO₂、NOx的小时均值浓度分别要求≤10mg/m³、35mg/m³、50mg/m³。
检测需依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或地方更严格标准,例如改造后的燃气锅炉需满足NOx排放限值。
2. 验收流程
报告编制:由建设单位或第三方机构(如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验收报告,包括项目概况、监测数据、环保设施运行效果等。
监测项目:重点检测废气(如烟尘、SO₂)、废水(软化水处理废水)、噪声及固废处置情况。
公示要求:验收报告需在网站或企业平台公示,例如九江力山公司的改造项目公示了废放数据和环保投资占比(3.8%)。
3. 改造与验收案例
燃煤改燃气:如九江力山公司将15T/h燃煤锅炉改为10T/h天然气锅炉,验收监测显示废气通过18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超低排放改造:山东济南130t/h燃煤锅炉项目验收报告显示,改造后污染物排放满足超低限值,并通过了环保部门审查。
4. 政策要求
根据生态环境部文件,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燃煤锅炉需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其他地区65蒸吨/小时及以上锅炉需完成60%改造。
如需具体报告模板或检测机构推荐,可参考[德州市环保局公示案例] 或[锅炉低氮改造验收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