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环保标识条款规定
来源:www.huanbaole.com 编辑: 环保网 时间:2025-09-06点击:
一、有害物质限制
1. RoHS指令:明确限制电子电气设备中六种有害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限值分别为0.1%或0.01%(镉)。2015年修订版新增四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管控。
2. 包装法规:要求铅、镉、汞和六价铬浓度总和≤100mg/kg;2026年起食品接触包装中PFAS需符合限值。
二、包装可持续性要求
1. 可回收性:2030年起包装需达到可回收性能B级标准,设计需便于材料回收。
2. 再生含量:塑料包装需含最低再生比例(如2030年PET接触敏感包装需达30%)。
3. 生物基与可堆肥包装:生物基塑料需符合可持续性要求,部分包装需满足工业堆肥标准。
三、环保标识体系
1. 欧盟生态标签(EU Ecolabel):认证产品全生命周期环境友好性,覆盖原材料至处置环节。
2. 绿点标志(Green Dot):表示企业已支付包装回收费用,非直接环保认证。
3. FSC认证:标识木材来源符合可持续森林管理。
四、合规操作建议
以上条款通过限制有害物质、推动循环设计及标准化标识,促进欧盟市场绿色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