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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技术

合肥红酒木箱环保标准

来源:www.huanbaole.com    编辑: 环保网     时间:2025-09-06点击:

一、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 有组织排放:红酒木箱作为木质制品制造(C203)类别,需执行安徽省《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810-2024),对甲醛、酚类化合物、颗粒物、苯系物及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设定限值,该标准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

2. 无组织管控:生产过程中需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收集处理,厂界监控点需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限值要求。若涉及喷漆工艺,还需参照《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37-2023)对苯系物等因子的控制要求。

二、其他配套标准

  • 施工阶段:若涉及厂房建设或改造,施工扬尘需满足《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
  • 区域协调性:合肥作为长三角城市,相关标准制定已参考江苏、浙江等地要求,需注意跨省业务中的标准衔接。
  • 三、建议措施

    1. 优先采用低VOCs含量的环保涂料和胶黏剂;

    2. 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如活性炭吸附、生物除臭装置等);

    3. 定期开展污染物排放监测,确保符合DB34/4810-2024中表1、表2的限值要求。

    如需具体限值数据或申报流程,可查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发布的政策解读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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