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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节能

泰州环保服饰厂_泰州环保1.6亿

来源:www.huanbaole.com    编辑: 环保网     时间:2025-08-23点击:

1. 案件背景:

2012年1月至2013年2月间,江苏泰州市6家化工企业(常隆、锦汇、富安、施美康、申龙、臻庆)将2.5万吨废酸委托给无资质公司处理,导致如泰运河、古马干河严重污染。

2. 案件审理:

  • 2014年8月:14名涉案人员因环境污染罪被判刑2-5年
  • 2014年9月:泰州中院一审判决6家企业赔偿1.6亿元环境修复费用
  • 2014年12月30日:江苏高院终审维持赔偿金额,但调整履行方式
  • 3. 案件特点:

  • 中国当时判赔额度最高的环保公益诉讼案
  • 首次引入"污染修复虚拟成本"概念计算赔偿
  • 允许企业通过技术改造费用抵扣40%赔偿款
  • 由江苏高院院长许前飞担任审判长审理
  • 4. 后续发展:

  • 2016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驳回锦汇公司的再审申请
  • 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被最高法列为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 该案件对新环保法的实施具有标杆意义,体现了我国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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