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相关知识问答
来源:www.huanbaole.com 编辑: 环保网 时间:2025-09-11点击:
一、环保督察制度概述
1.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改革举措,实行中央和省两级督察制度,省级督察是中央督察的延伸和补充。
2. 督察目的: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促进绿色发展。
二、督察重点内容
1. 聚焦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2. 检查环境质量恶化区域的整治情况
3. 督察地方党委及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4. 通过《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等制度激发环保内生动力
三、工作程序(六个关键环节)
1. 督察准备:包括摸底排查、组建督察组等
2. 督察进驻:一般持续30天,含听取汇报、调阅资料等
3. 形成报告:如实反映问题并提出建议
4. 督察反馈:明确整改要求
5. 移交移送:问题线索处理
6. 整改落实:制定方案并跟踪督办
四、督察特点
1. 高规格:督察组长由正部级担任
2. 督政为主:从"督企"转向"督政
3. 结果运用:与领导考核评价挂钩
4. 法治保障:形成"1+N+4"生态环境法律体系
五、发展(截至2025年)
1.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实施,健全督察体制机制
2. 第三轮督察已完成3个批次,查处秦岭违建等典型案件
3. 建立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等激励机制
六、纪律要求
1. 突出建设,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
2. 严格落实"一督察两报告"制度
3. 严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