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用技术规范
1. 结构设计
隔油池需满足"三舱分段"原则:第一舱(截留区)容积占比30%并设置格栅(孔径≤10mm),第二舱(分离区)占比50%且水流速度0.005-0.01m/s,第三舱(沉淀区)占比20%并设取样口。
设备材质要求304不锈钢厚度≥3mm或混凝土内壁做玻璃钢防腐层(厚度≥2mm),北方地区需加装20-30℃温控加热装置。
2. 性能指标
隔油池油脂去除率需≥80%,排放污水中动植物油含量≤100mg/L,高效设备如GBOS系列可达92%分离效率。
空气质量净化设备需满足净化效率、噪音控制及能耗要求,水处理设备需具备抗冲击负荷能力。
二、检验条件要求
1. 环境条件
检验时环境温度15℃~35℃,气压80kPa~106kPa,需避免阳光直射或电磁场干扰。
大型设备可放宽条件但需记录实际气候参数。
2. 监测规范
排污单位需按HJ 1405-2024设置污染物排放口监测点位。
自动监测系统需符合HJ 212-2025数据传输标准,水质监测需执行HJ 915系列技术规范。
三、运维管理要求
1. 日常维护
每日清理格栅残渣,每周排空污泥,季度性第三方水质检测并留存报告。
设备改造需向环保部门备案,禁止擅自改动。
2. 地方差异
北京要求单店面积<50㎡的隔油池有效容积≥0.5m³,上海规定集中餐饮区需用串联式隔油池(总长≥3m)。
广州禁止隔油池设于地下车库上方,成都要求距离取水点≥30m。
如需具体标准文本,可查阅[生态环境部官网]发布的现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