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塑料制品回收标志
我国GB/T 16288-2008标准未规定固定尺寸,但要求标志需清晰可辨,实际应用中通常根据产品大小调整:大型塑料制品(如水桶)建议直径3-5厘米,小型文具类可缩小至1-2厘米。
标志中的数字/字母高度建议≥1毫米,三角形边框线条粗细以0.5-1毫米为宜。
二、危险废物标识
1. 贮存设施标识
平面固定式:标志牌100cm×120cm,三角形边长42cm,外檐2.5cm,顶端距地面200cm。
立式固定式:标志牌90cm×60cm,三角形边长42cm。
2. 包装标识分级
<50L包装:100×100mm,文字高度≥3mm;
50-450L包装:150×150mm,文字高度≥5mm;
>450L包装:200×200mm,文字高度≥6mm。
三、电池回收标志
国际通用最小尺寸为5×5mm,微型电池可等比例缩小但需保持清晰。
含镉/汞/铅等有害物质的电池需额外标注化学符号,高度≥标志高度的1/4。
四、其他环保标志
绿点标志:印刷品最小尺寸10mm,小包装可缩至8mm。
垃圾分类标识:观察距离2米时,建议基准尺寸a=5cm(公式:a=25×观察距离/1000)。
WEEE标志:欧盟未明确尺寸,但需确保在电子产品上清晰可见。
注意事项
标志材质需耐候(如防水合成材料或金属标牌);
颜色对比需鲜明(如黑底白字或黄底黑字);
特殊场景(如二维码危废标签)需符合2025年新规要求。
具体设计时建议参考国家标准或国际规范,确保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