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验收流程要求
公路工程竣工后需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组织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公示。
需包括环保设施落实情况、生态恢复措施、验收调查报告及专家意见等材料。
2. 典型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如东莞五环过境公路工程公示了路线长度(约28.6公里)、设计标准(双向四车道)及环保投资占比(2.58%)。
环保措施:包括施工期洒水抑尘、临时占地植被恢复、噪声防治等。
公示渠道:通常在地方网站(如东莞市交通局)、省级交通厅平台(如新疆交通厅)或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发布。
3. 时间节点
公示期一般为20个工作日(如东莞五环项目)。
服务周期:环保验收技术服务合同期限通常为合同签订后至完成验收备案(如平谷区东撞路项目要求90日历天)。
4. 获取文件方式
部分项目通过百度网盘提供验收报告下载(如东莞五环项目提取码rkw6)。
招标类项目需通过采购网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如S4公路项目要求在上海市采购网提交响应文件)。
5. 注意事项
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电话反馈异议,需实名并提供依据。
验收责任主体需对公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禁止弄虚作假。
如需查询具体项目公告,可访问地方交通部门官网,例如:[新疆交通运输厅]、[泰安市公路局]。